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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管理办法 时间:2020-08-20

一、就业协议书发放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招生就业办负责印制,毕业生每人一式三份,一式对应一个编号。毕业生要认识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性,妥善保管。

每年9月份学校招生就业办印制《就业协议书》,并于10月份将就业协议书领取登记表及《就业协议书》一并发给各学院。毕业生可到各学院领取,领取时必须本人签字领取,不允许代领。

学院应当做好登记工作,协议书领取登记材料应妥善保存,就业辅导员转岗或离职时应做好交接工作,必要时可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二、就业协议书签定程序

(1)毕业生领取到就业协议书后,由本人将毕业生一栏填写完整并签名。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将就业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栏填写意见并盖章后交给毕业生本人。

(4)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所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审核签字盖章。

(5)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登记审核签字盖章。

(6)毕业生将一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学院。

三、申请新协议书所需材料及期限

1、毕业生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需要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时,需要在就业信息网文档下载栏目下载《新协议书领取申请表》,完整填写并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后,由毕业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就业办签字领取,不允许代领。

领取时需提供材料:《山西农业大学新协议书领取申请表》、原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期限:毕业起一年内。

2、因毕业生本人原因造成就业协议书丢失时,需要到《山西日报》登报声明作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就业办签字领取,不允许代领。

领取时需提供材料:本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登有作废声明的《山西日报》一份。

办理期限:毕业起四年内。

四、就业推荐表发放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出具的正式推荐证明材料,含有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及个人鉴定等,具有个人简历的作用,但不是每个单位都需要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印制并提前加盖就业办公章,按每生3份发到各学院,仅向应届毕业生发放,离校后不再补发。毕业生如实填写完整本人基本信息后到所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各学院应当严格审核毕业生基本信息,如所学专业、生源地、政治面貌、英语水平、奖惩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