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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大学生就业制度中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时间:2011-06-12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产,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牟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指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完善就业工作管理体制,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加快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对高等专科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就业,安排录用到各级政府机关的应届问题,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制订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放宽就业落户规定。发挥市场作用,高校毕业生社会服务体系。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