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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时间:2020-12-03

为做好我院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62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46号)和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农大党字〔2020〕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斌、刘奋武

副组长:李晓军、杨治平、程永钢

成 员:王海平、靳东升、李俊杰、潘艳斐

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完成本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和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二、院评议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斌、刘奋武

成 员:职工代表、同行专家(随机抽)、其他院领导。

三、院学科组组成人员

成 员:正高职称7人(随机抽)

四、评审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回避的原则。

五、评审指标

从2020年起,评审指标由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破格评审正高级职称、28周岁以下破格评审副高级职称者,可不占学校岗位职数,特设岗位聘用。

六、评审工作程序

(一)公示评审条件和院评审工作方案

1.公示时间:2020年12月 3日~12月 6日

2.公示内容:

(1)《山西农业大学2020年度职称评审办法》;

(2)《资源环境学院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二)院评审领导小组推荐

1、学科组材料评审

2020年12月 4日下午14:00开始,在太谷校区三楼会议室院学科组成员对参评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审查主要内容:

<1>、学历、学位审查;

<2>、任职年限审查(确定正常或破格晋升);

<3>、高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根据各单位建立的《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2019-2020学年)进行考核,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学校的评审。

<4>、年度考核审查,年度考核不合格该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破格晋升要求近三年内至少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中引进博士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须年度考核合格。

<5>、教学科研条件审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中教学科研条件要求,对照申报者填写的《2020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和《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综合考评表》及申报材料原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填写“符合晋升条件及推荐理由”和“单位推荐意见”,由评审组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2、评议组民主评议

2020年 12月 4日下午15:30院评议组对参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

(四)评审公示

1. 公示时间:2020年 12月 4日~ 12月 6日

2. 公示内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单位鉴定意见

(五)上报材料

2020年 12月 6日下午,学院将民主评议选票汇总表、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和申报人员的《2020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或《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综合考评表》分别上报组织人事部太谷和龙城两个校区。

(八)评审纪律及要求

1.申报人不得采取非正当手段进行拉票和游说。

2.与申报人员有亲戚关系的不得作为评审组成员和工作人员。

3.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李晓军副组长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军 0354-6288323


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0年 12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