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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汾酒公益自强之星助学金”评选办法(2011年11月) 时间:2011-11-28

山西农业大学“汾酒公益自强之星助学金”评选办法

(2011年11月)

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帮助家庭生活条件困难、品行兼优的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才长才,山西汾酒集团公益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汾酒公益自强之星助学金”。 为管好用好助学金,切实将企业的爱心送给真正需要的学生,特制定山西农业大学“汾酒公益自强之星助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山西农业大学校本部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2、本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华革爱心助学金获得者,不在本次评选资助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各方面表现积极,吃苦耐劳,自立自强;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学习优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在本班人数的30%以内,学年内无补考、重修科目;

②个人典型事迹突出,在校内外有广泛影响,对在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有积极引领作用;

③在校内外文化活动、体育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和学科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⑤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创新比赛或公益创意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两人以上以团队进行申报);

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公益活动,事迹突出,影响广泛。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评选名额:100人

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

四、评选机构

设立“汾酒公益自强之星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汾酒集团基金会和山西农业大学指定专人组成。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参选人从校学生处网站下载“汾酒公益自强之星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整后,连同申请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获奖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支撑材料一同提交所在学院分团委;

2、学院初评:各学院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后,将推荐名单汇总、盖章,并上交学生处;

3、组委会复评: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及汾酒集团基金会人员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最终获奖人。

4、校内公示:获奖人名单确定后在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学校核批:将无异议的公示结果上报学校批准后,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学金,学生进行签字确认。

六、本办法由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处

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