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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岗位职责 时间:2018-09-09

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主要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团建设工作、安全稳定和学院层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深入学生当中,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七)检查指导班主任工作,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九)围绕素质教育,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各项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搞好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学生干部的选拔工作,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

(十一)协助学院党组织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对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学院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组织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负责本院学生日常教育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协助学院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

(十三)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做好本院毕业生鉴定和文明离校工作,协助做好本院毕业生的定期跟踪调查工作、协助财务人员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履行交费义务,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