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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新闻宣传矩阵管理办法 时间:2022-08-04

为进一步发挥校园媒体作用,加强和规范我院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舆论环境,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我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创新创业、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发展成就,提高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维护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5〕2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教办〔2006〕11号)、《山西农业大学官方发布网络信息操作规范的通知》(农大党办字〔2017〕3号)、《山西农业大学关于校园网二级网站规范管理的通知》(农大党办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是将资源环境学院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引起校内外人士广泛关注的事实,以文字、图片、影音等形式,通过院内外媒体发布,为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校园资讯服务的活动。学院新闻宣传管理是学院通过院内外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活动的一切事务,主要包括:学院新闻宣传矩阵的建设与管理,学院新闻的采编、审核与发布,对外新闻宣传管理,突发事件的新闻管理等。适用于学院内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

本办法中所指资源环境学院新闻宣传矩阵主要包括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SXAU资环青年”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官方微博、“zh青年”QQ空间等新媒体宣传平台。

一、工作原则及规范

(一)资源环境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坚持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新闻舆论和互联网信息管理有关规定,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积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合理设置栏目,大力弘扬健康、文明、高雅的学院文化。

(二)资源环境学院新闻宣传矩阵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各新闻宣传平台的日常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更新及时、监管到位。

(三)按照“涉密不宣传,宣传不涉密”的原则,资源环境学院各科室、系、实验室等部门发布的各类新闻宣传内容中,不得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四)面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党委和党委宣传部,所涉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发布信息。学院要配合做好舆情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做好网上网下舆论的引导工作,引导师生和公众客观、全面、准确认识突发事件。不得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

二、新闻审核与发布

(一)资源环境学院官方网站新闻发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系、实验室等部门指定专人对所发布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及可靠性进行第一级审核;分管院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精神和要求对应分管工作进行第二级审核,如发现质量不高,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新闻价值不高等新闻信息,可不予发布或退回修改,审核合格后方可提交发布。如果是一般新闻,分管院领导审核通过后即可发布,如果是学院要闻,需党委书记进行第三级审核(终审),审核合格后方可发布。

(二)资源环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XAU资环青年”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微信视频号由分管副院长张杰、分团委和资源环境学院大学生融媒体中心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微信公众号中“资动态”板块,由分团委书记魏武斌进行第一级审核,初审合格后提交新闻发布申请,院党委书记陈斌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发布。其他媒体平台的一般新闻由资环院大学生融媒体中心起草制作,分管副院长张杰审核合格后发布。

工作台账及奖惩机制

(一)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台账建设和管理,做好各类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存档,夯实新闻宣传工作基础。

(二)对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院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对外宣传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学院根据对外新闻宣传作品登载媒体的级别、版面体裁、字数等,给予一定奖励。

(三)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新闻媒体涉及学院事务的采访,造成失实报道或不良影响的,对在接受采访中违反保密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由资源环境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

1、资源环境学院新闻宣传矩阵发布流程

2、资源环境学院官网各版块第一级、第二级审核人员名单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