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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培养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10-24

教学成果奖是对教学改革成果的凝练总结及示范应用,进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总结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做好2023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工作,支撑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学院决定启动2023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培养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反映近年来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四新”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创新、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教学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申报的教学成果一般应为省或学校正式立项并结题的教改课题,或者具有重大教改成果支撑。

3.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

5.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联合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性教育改革成果。

6.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三、资助数量

择优资助2

四、申报材料

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一式一份)。

2. 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请拟申报教师积极准备,精心凝练成果,于117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院教务办公室。


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