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教育部学生司 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号)等文件精神及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昊昱 刘奋武
副组长:李廷亮 张 杰 杨治平 程永钢 马建芳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复试小组、复试专家抽选与组织、复试题库建立、复试与录取环节监督、信息公开等工作。
2. 复试小组安排
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从学科导师库里随机抽取5名复试专家组成,各设组长1名。各小组另配备复试秘书和复试技术助理各1人,分别负责复试记录与网络远程复试组织及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调剂要求
1. 调剂考生前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
2. 初试成绩达到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根据调剂专业范围优先等级(附件1)和初试折算成绩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录取结果按调剂专业优先等级、初试折算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三、复试程序
1. 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上方式(腾讯会议)。考生提前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安装主位“腾讯会议”复试平台,另准备1部智能4G/5G手机,安装次位“腾讯会议”平台。两个平台组成双机位模式,需要两个腾讯会议账号。主位平台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两台设备要确保网络流畅。
2. 复试资格审核及材料准备
(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2)初试准考证;
(3)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本科成绩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盖章,或可查询的电子版);
(5)政审表;
(6)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 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此项为补充材料);
(7)研究生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8)往届生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需在学信网下载学籍证明表。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发送至邮箱sxauzhyjwb@126.com。
3.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专业素质。
(1)思想品德
设计开放性试题,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
(2)专业素质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以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
以考生面试自我介绍(主要包括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政审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
4. 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总计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科一成绩÷1.5+业务科二成绩÷1.5)÷4×60%+复试成绩×40%
四、录取及上报
1. 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复试总成绩排序结果及调剂专业优先级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开学后在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5. 材料保管
所有复试音视频资料、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各类汇总材料,须妥善保存3年以上,以备用备查。
五、监督方式
1. 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2.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严肃处理。
3.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学校将派出专门人员对复试进行巡视检查。
4. 实行复议制度。驻校纪检监察组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要及时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六、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 咨询方式
0354-6288399 王老师
附件1:《资源环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要求》
资源环境学院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