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厚植爱国情怀、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认同,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有效措施。9月20日中午,资环院党委副书记韩明老师,分团委书记张杰老师于资环楼401会议室组织班团学生会干部学习《国旗法》《国歌法》,辅导员杨润老师,胥璇老师,胡志霞老师参加,全体党员班团学生会干部到场学习。
会上,辅导员胥璇老师,胡志霞老师带领同学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及党史国史等相关知识,通过本次教育,可以强化仪式教育,发挥实践育人、环境育人功能,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环境整洁的新面貌、精神振奋的新状态、文明和谐的新风尚庆祝新中国70华诞。
国旗和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原文,可以进一步明确升挂和使用国旗的场合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维护国旗、国歌的尊严,增强师生在升挂、使用国旗和奏唱国歌时着装和举止的仪式感、庄重感,增强师生的国家观念,深化爱国主义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资环院朱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