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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7 阅读数: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在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要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加快改革步伐,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要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加大实习实训力度,积极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供需结合、校企合作、定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双证书”制度。要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纳入学分管理,创业就业指导课总学时本科不少于38学时,专科不少于30课时。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大赛、论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要牢固树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与高等教育质量密切相关的理念,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