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学院金瓯奖学金评选办法
(试行)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鼓励我院在专业学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对学院团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实现自己的理想与目标,由我校校友、金瓯集团董事长马智先生出资设立“金瓯奖学金”。
“金瓯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共分为3个类别:学习优秀奖、工作优秀奖、励志助学奖。每个类别设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名,金额5000元;二等奖学金2名,金额2000元;三等奖学金3名,金额1000元。
评选办法如下:
一、申请各类金瓯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对象与时间
1.基本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热爱所学专业,立志用所学专业报效国家,服务社会;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评选对象:
①资源环境学院在读本科生;
②通过转专业进入资源环境学院的学生须在我院经过一年以上(含一年)学习方可申请,学院内部转专业不受此限制。
3.评选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10月7日-15日
二、金瓯奖学金“学习优秀奖”评选细则
1.本学年学习成绩无挂科记录,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本班级为单位排名)均位于前5名,学习成绩均分85分(含85)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大三年级(含大三年级)以上,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6分(含426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2.本学年学习成绩无挂科记录,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本班级为单位排名)均位于前10,且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大三年级(含大三年级)以上,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6(含426)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
3.本学年学习成绩无挂科记录,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以本班级为单位排名)均位于前10,且学习成绩均分80分以上,大三年级(含大三年级)以上,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6分(含426分)者,可以申请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
三、 金瓯奖学金“工作优秀奖”评选细则
突出贡献指在学术研究、科学发明、社会实践、自主创业或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对推动学院团学工作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并且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得到学院党政和分团委的一致认可。
1.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责任性强,工作扎实有创新,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可以申请突出贡献一等奖学金。
2.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在校运会以上(含校运会)各类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成绩;或者个人项目累计得分最高;或在学院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担任队长并带领全队在评选学年夺得全校比赛冠军可以申请突出贡献二、三等奖。
3.有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较高的水平;或者在国内外自然科学类专业正式刊物及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者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成效显著或从事技术开发工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在省(市)级学科单科竞赛或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前五名,或省市级高水平外语等学科竞赛获前三名,或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在实验技术和实验设备的研究方面有突出的成就;或者社会实践取得显著成绩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以申请突出贡献二、三等奖。
四、 金瓯奖学金“励志助学奖”评选细则
1.大一新生以全校最高分进入我院学习的、大四学生考取985院校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励志助学一等奖学金;
2.大二、三年级学生本学年学习成绩无挂科,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本班级前三分之一,积极参加班级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励志助学二、三等奖学金;
五、学生会主席资助办法
1.山西农业大学校学生会主席在任期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经校团委、校学生处和学院党委联合推荐,可以获得由金瓯基金提供的5000元资助。
2.资源环境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在任期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在优秀学生分会评选中排名进入前5名,经院党委、分团委联合推荐,可以获得由金瓯基金提供的5000元资助。
六、参评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参评资格。
1、不尊重老师的情况;
2、不团结同学的情况;
3、频繁旷课和请假的情况;
4、各类考试中出现作弊的情况;
5、夜不归宿或在外住宿的情况;
6、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或者观看和传播非法淫秽视频的情况;
7、参加各种非法聚集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8、包庇其他同学的不良行为,安全和稳定隐患不能及时向学院反馈的情况;
9、不能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多次无故不参加学院班团例会、班会或者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情况;
10、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含警告)以上的情况。
本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由金瓯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每隔三年予以修订和完善。
资源环境学院金瓯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20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