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的发展,促进学生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思想觉悟高、综合能力完善的学生干部队伍。特制定我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一) 班团干部是学生工作的排头兵,在学生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班团干部首先应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具备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和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班干部必须通过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参加竞选的同学向年级班主任提交自荐材料并确定竞选的职务,同时同学们也可联名推举候选人。
2、资格认定:年级班主任会同分团委共同审核并结合平时表现,确定竞选人员资格。
3、公开竞选:竞选人员进行竞职演讲,全班同学投票选举,公开唱票,选票过半数者方可当选,否则重新选举,重新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三)团支部委员的产生:按照团章规定选举产生。
(四)批准任命:选举结果报请分团委、院党委批准,召开全班大会,宣布班团学生干部的名单和职务。
(五)在年级主任的主持下,班团干部每学期末向全班同学做一次全面的工作汇报,并由全班同学投票进行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干部,分团委要根据同学们的反映对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学期不过半数的,分团委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班团干部调整。
(六)学生会工作制度
①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电子档交办公室。
②各部在学期末,提交本学期工作总结电子档交办公室存档。
③各部组织活动前一周之前提交《活动方案》进行审核,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必须将《活动方案》、《工作总结》、《活动报道》,提交到办公室。
④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⑤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⑥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学生干部监督制度
1、自上而下的监督
①学生会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
②学生会主席团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表现。
③办公室、秘书处协助主席团通过学期末的干部考核、干事考评,实现对全体会员的督促。
2、自下而上的监督: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均有权监督院学生会的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学生干部情况。
(八)学生干部行为准则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集体,关爱他人。
第二条遵纪守法,不酗酒、不吸烟、不赌博、不闹事,公德意识强。
第三条热爱生活,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明是非。
第四条尊敬师长,不说脏话、粗话。
第五条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
第六条对工作持积极态度,善于独立思考。
第七条忠于职守,坚守岗位。
第八条明确本部门职能所在,不断加强部门内部建设。
第九条各司其职,负责到底。各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对上级指派工作,由专人完成,责任明确。发现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
第十条不断提升自我要求,增加对自我技能的培养。
第十一条对待部门活动,应勇于创新,挖掘自身潜能。
(九)学生干部处分规定
①工作中没有如实汇报工作情况、欺骗上级,不能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或总结、工作期间工作态度消极,对分配的工作敷衍塞责,给予警告处分。
②工作中与他人发生矛盾,言论不当,态度恶劣用非正常手段解决,影响学生干部形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③学生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提前两周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由主席团与老师商议予以审批通过后,其所任职务终止。
④以学生工作的名义逃课逃寝的,一经发现给予通报处分。
⑤以学生干部的身份欺压同学的,借学生会名义从事以个人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损害学生会名誉的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开除组织处分。
⑥学生干部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组织处分。
⑦学生干部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提高自身平均成绩,积极改善学习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