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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关于组织参加校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学院全体师生:

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的安排,学院于今日开始组织参加校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的相关工作,请有意向申请的师生参照评选条件提交材料。

1.表彰类型

职业道德模范、社会公德模范、家庭美德模范。

2.推荐参选对象范围

山西农业大学第七届道德模范参选候选人,从在校的职工、学生中推荐、审核产生。职业道德模范参选候选人的推荐对象范围为在校(院)入职工作三年以上的职工;社会公德模范参选候选人的推荐对象范围为在校的职工、学生和志愿服务群体;家庭美德模范参选候选人的推荐对象范围为在职的教职员工。

3.推荐流程:

1)有意向申请并符合条件的教师、职工和学生于4月6日12点前交回个人事迹材料,太谷校区交王海平老师,龙城校区交李俊杰老师。

2)学院党委根据本人申请情况,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后决定,并将最终结果上报学校。

4.道德模范标准、推荐材料要求和评选办法见附件《山西农业大学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办法》。


资源环境学院

                              2021年3月31日